洛阳市经济社会调查队为市统计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,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处级,挂洛阳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牌子。
一、机构情况
根据洛编【2022】145号文件,洛阳市经济社会调查队事业编制20名,临时编制4名。领导职数3名,其中,队长1名、副队长2名;经费形式为财政全供。
二、主要职责是:
(一)跟踪监测市委、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战略目标贯彻落实情况,组织开展典型调查和快速调查;
(二)围绕全市农业农村、第二、第三产业发展开展专项统计调查和常规性统计调查,进行统计分析以及数据质量检查和评估;
(三)聚焦全市乡村振兴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、互联网经济、数字经济等新经济开展统计调查方法研究,组织开展全市高质量发展推进情况的统计监测工作;
(四)建立快速调查机制,组织实施重点民生社会热点民意调查,接受市委市政府委托的有关社情民意调查任务;
(五)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三、内设机构:
(一)综合科。负责调查队系统政务工作的日常运转,承担文秘、信息、政务公开、档案等工作;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;整理和报送统计政务信息;督促落实全队重点工作开展情况;在局有关职能部门指导下落实调查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、党建等工作。
(二)第一产业调查科。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农业农村专项调查和经济作物产量调查;指导全市农业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;收集、整理和提供相关统计数据,开展农林牧渔业产值核算;配合市局开展全市农业普查和行业领域数据质量核查。
(三)第二产业调查科。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城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调查工作;组织开展中原城市群发展情况统计监测工作;负责组织实施全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统计调查;组织实施全市主要食品价格调查;组织实施民营经济统计监测工作;配合局机关开展行业领域数据质量核查。
(四)第三产业调查科。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第三产业各行业领域专项调查;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互联网经济统计、数字经济等新经济调查工作;组织开展全市人才资源统计监测、非公有制领域人才资源调查和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统计监测工作;组织实施全市“三新”经济统计监测工作;配合局机关开展行业领域数据质量核查。
(五)社情民意调查科。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县、乡、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调查;负责组织开展乡村振兴有关统计调查和监测评价工作;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统计部门工作部署,开展快速调查,进行调查结果分析;承担市委市政府部署的社情民意调查任务,为管理决策提供社情民意信息分析;完成重点课题分析研究工作;配合局机关开展行业领域数据质量核查。
(六)监测评价科。负责组织开展对重要统计监测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的研究;组织制定有关监测和评价考核方案;组织实施洛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统计调查工作;组织实施对县区、开发区、自创区等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或重要专门事项的评价考核;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基础工作;配合局机关开展行业领域数据质量核查。
四、联系电话: 86861618
地址: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16号3号楼 电话:0379-69990001,699900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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